各二級單位: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報立項和下半年結題工作的通知》(閩教科〔2021〕18號)精神,現(xiàn)將相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根據(jù)閩教科〔2021〕18號(見附件)文件中的申報條件及支持方向進行申報,同時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不得申報:
1.正在承擔的縱向科研項目被學校認定為省級的項目負責人;
2.本年度縱向科研項目中期檢查未通過的項目負責人;
3.各級各類縱向科研項目未按申報書/任務書/立項單位的要求按時結題的項目負責人。
二、二級學院、圖書館需對本次申報的項目組織評審工作,對申報人的資質及申報材料的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并提交評審紀要。二級學院、圖書館科研秘書將經評審通過的申報材料匯總后,提交至科技處史云曼老師,材料包括:
1.紙質版材料:(1)項目申報者填寫的《申請書》一式1份,申請書文本要求統(tǒng)一用計算機填寫、A4雙面打印,于左側裝訂成冊,各欄空格不夠時,請自行加頁;(2)《申報推薦匯總表》1份;(3)《評審紀要》1份,內容應包括項目申報情況、評審推薦過程、專家組名單(含專家姓名、單位、職稱和聯(lián)系電話),并加蓋二級學院公章。
2.電子版材料:(1)《申請書》Word版本(以“項目名字+負責人名字”命名);(2)《申報推薦匯總表》(以二級單位命名)。材料以“中青年申報+二級單位”命名,打包發(fā)送至shiyunman333@qq.com。
3.二級學院、圖書館申報人應在本單位評審通過后,登錄學院科研系統(tǒng)進行項目申報,將最終版的《申報書》以“課題名字+負責人名字”命名)上傳至科研系統(tǒng)。
三、除二級學院、圖書館外,其他單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直接按第二條的要求提交材料。
四、項目申報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科技處根據(jù)各單位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學術委員會審議后向省教育廳推薦。
聯(lián)系人:史云曼
聯(lián)系方式:83511697
閩教科〔2021〕18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報立項和下半年結題工作的通知.docx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