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展黨員十六字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發(fā)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fā)展
一個。全程落實好培訓制、公示制、票決制、責任追究制。
第一步:申請入黨
一、申請入黨的條件
黨章規(guī)定“年滿18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
共產黨。
二、關于入黨申請書
一般要由本人提交書面入黨申請。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書寫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請別人代寫,但要說明不能親自書寫的原因,并經申請人署名蓋章或按手印后交給黨組織。
三、入黨申請書的內容
入黨申請書是申請入黨的人向黨組織表達自己愿望的形式,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為什么要入黨,主要寫自己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自己應該如何積極爭取加入黨組織,表達自己要求入黨的決心和今后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四、入黨介紹人的確定
入黨介紹人一般應由經過一定時間黨內生活的鍛煉,能夠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2名正式黨員擔任。入黨介紹人由發(fā)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由黨組織指定的,也要經本人同意,不應硬性指派。入黨介紹人一般應由本單位黨支部的正式黨員擔任,如發(fā)展對象所在單位黨支部沒有符合條件的正式黨員時,也可以由其上級黨組織范圍內的其他支部的正式黨員擔任。一般情況下,一名正式黨員不宜同時擔任幾名發(fā)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在被介紹人尚未轉為正式黨員前工作有了變動,如果未離開同一單位,可以繼續(xù)擔負起對被介紹人的教育和考察的責任,不必重新確定介紹人。如果入黨介紹人調離工作單位,無法繼續(xù)履行入黨介紹人的責任時,黨組織應當重新確定介紹人。(注意:預備黨員、被介紹人的直系親屬、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做介紹人。)
五、接收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長期外出務工經商的人申請入黨,若其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單位或地點,應向現(xiàn)工作單位或經商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黨組織提出人黨申請;在校學生申請入黨,應向所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第二步: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重點培養(yǎng)對象)
一、如何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黨組織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不能由黨委或黨支部的個別負責人指定。首先要由黨小組推薦(未設黨小組的例外),然后經黨支部討論決定,方可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還應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接受黨組織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注意:確定共青團員為入黨積極分子一般要經團組織推薦,并要有推優(yōu)材料。
二、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
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黨組織要針對他們的思想和工作實際,結合黨的中心任務,對他們進行培養(yǎng)、教育。教育內容: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的教育,以及怎樣爭取做一名共產黨員的教育等。此外還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在培養(yǎng)、教育期間,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結果要有記載,作為衡量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jù)?!?/div>
第三步:確定發(fā)展對象
一、什么時候確定發(fā)展對象以及發(fā)展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般應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就瓿梢?guī)定的教育內容,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就可以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fā)展對象的一般程序
1、詳細聽取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情況的匯報,并要聽取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1)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方式:①個別訪談。即分別找有關人員進行個別了解,聽取對發(fā)展對象的意見。②召開座談會。即找若干群眾集體座談對發(fā)展對象的意見。③進行公示。即將發(fā)展對象的有關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xiàn)任職務、主要經歷、申請入黨時間、支委會意見等)通過張榜、公告等多種形式在發(fā)展對象的單位和工作場所等處公布,或以會議的形式向黨內外群眾宣布。
?。?)什么時間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一般情況下,在確定為發(fā)展對象前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但從實際工作中看,不少基層黨組織還根據(jù)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方式的不同,確定不同的時間。以個別訪談和座談會形式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般放在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前進行。公示一般也應放在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前,也可以放在上級黨組織預審后、支部大會討論前兩周左右進行。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2、所在單位(部門)黨小組討論研究,提出意見。
3、團組織推薦(限共青團員),要有推優(yōu)材料。
4、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綜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討論決
定,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第四步:確定發(fā)展對象后
一、對發(fā)展對象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
入黨積極分子被列為發(fā)展對象后,黨組織不能因此而放松對他們的培養(yǎng)、教育,而應當對他們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要繼續(xù)給他們分配適當?shù)纳鐣ぷ鳎屗麄冊趯嵺`中加強鍛煉,促使他們自覺地用黨員標準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同時,要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要組織他們參加入黨前的短期集中培訓,進一步進行教育和考察。
二、對發(fā)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
1、培訓的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個學時)。
2、培訓的內容:主要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以及其他有關知識,學習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是《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及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等。
三、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黨章規(guī)定“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fā)展入黨”。
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xiàn);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yǎng)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lián)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yè)、政治表現(xiàn)及其與本人的關系等。對于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lián)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發(fā)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一般包括的內容是:入黨申請人的政治歷史、現(xiàn)實表現(xiàn)及其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要重點審查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幾個重要時期的表現(xiàn),審查其在1989年春夏之交發(fā)生的政治風波中的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和態(tài)度。對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審查,主要是了解其父母和撫養(yǎng)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lián)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現(xiàn)在職業(yè)、與本人的關系等項內容。對同本人聯(lián)系不多,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必調查。要通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寫出發(fā)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
四、備案
支委會確定發(fā)展對象后,黨支部應及時報上級黨委備案,然后由黨委組織干事統(tǒng)一到旗委組織部備案。備案時間應在支委會研究后,召開黨員大會前進行。
五、進行公示
擬發(fā)展對象在支委會討論之后,支部會討論表決之前進行公示,期限一般為7天。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xiàn)任職務、主要經歷、申請入黨時間、支委會意見等。
六、填寫入黨志愿書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是黨組織接收和審批新黨員的主要依據(jù)。它記載著申請入黨人入黨時的主要情況和全部入黨審批過程。在上級黨組織批準其轉為正式黨員以后,《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就成為黨員本人檔案材料中的重要內容。
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吸收新黨員前,支委會要對發(fā)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及其有關情況進行審查。讓發(fā)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的前提是,發(fā)展對象已經具備了黨員條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級黨組織同意。未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不應讓發(fā)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預備黨員因不具備黨員條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應將有關情況在其入黨志愿書中填寫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檔案。未建檔案的,可由其所在單位黨委保存。
第五步:支部大會討論
一、支委會在支部大會討論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問題之前要做的工作:
1、廣泛征求黨內外有關群眾對發(fā)展對象的意見。
2、由支部負責同志或組織委員同發(fā)展對象談話,進一步了解他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3、召開支委會,聽取入黨介紹人關于發(fā)展對象的情況匯報,對發(fā)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問題進行審查。
4、經支委會討論,確認發(fā)展對象具備入黨條件,手續(xù)完備后,決定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二、支部大會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三分之二才能召開支部大會)
1、發(fā)展對象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xiàn)實表現(xiàn)、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有關問題。
2、入黨介紹人介紹發(fā)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向支部大會報告對發(fā)展對象審查的情況及其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
4、與會黨員發(fā)表意見,對發(fā)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發(fā)展對象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
6、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巴饨邮铡钡谋頉Q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shù),才能通過“同意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決議。注意: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三、支部大會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包括的內容
發(fā)展對象的主要優(yōu)缺點,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shù),對發(fā)展對象能否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shù)各有多少),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等。黨支部要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志愿書上,并及時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黨支部報批預備黨員,在黨委批復后支委會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
第六步: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談話
一、談話的時間
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后,上級黨組織審批前,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與發(fā)展對象談話時間應放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其為預備黨員后、上級黨組織審批前進行。
二、談話人的確定
上級黨組織批準發(fā)展對象入黨前的談話工作,一般由黨委組織員負責進行,也可由黨委成員或黨委組織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
三、談話的主要內容
談話內容應根據(jù)不同對象來確定,一般應從以下幾方面對其進行考察和教育:
1、發(fā)展對象對黨的認識是否正確。
2、發(fā)展對象入黨動機是否端正,是否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有無為黨的事業(yè)奮斗終身的決心。
3、發(fā)展對象思想覺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
4、發(fā)展對象的政治品質和工作態(tài)度。
5、發(fā)展對象對黨的基本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的情況。
6、發(fā)展對象對自己缺點和不足的認識及今后改進的打算。
7、發(fā)展對象政治歷史和其他方面的問題。
最后要簡要歸納:肯定成績,鼓勵進步,指出不足,明確努力方向。
第七步: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充分發(fā)揮每個黨委委員的作用。
及時審批,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填寫“黨委審批意見”時,應寫清楚被批準的預備黨員的預備期起止時間,同時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黨委審批預備黨員時,發(fā)現(xiàn)有重要問題需進一步調查,查清后討論批準的預備黨員,其預備期從何時算起?
在六個月內審批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接收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超過六個月的,原報批黨支部應重新辦理入黨手續(xù),預備期從重新辦理入黨手續(xù)的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
第八步:舉行入黨宣誓儀式
入黨宣誓儀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唱《國際歌》;
(2)黨組織負責人致開會詞,并宣讀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名單;
(3)預備黨員宣誓;
(4)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決心(有條件的還可請老黨員代表談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也可請人黨積極分子代表談感想);
(5)黨組織負責人或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
第九步: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
發(fā)展對象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并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延長預備期的時間不能少于半年,長于一年。在預備期間,黨支部每半年要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察,并要填寫預備黨員考核表。
第十步:預備黨員轉正
一、預備黨員的轉正時間
預備黨員不能提前轉正。按照黨章規(guī)定,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應主動向所在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
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xù)
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支委會討論;支委會討論后,支部大會討論前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其能否按期轉正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三、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問題的支部大會的主要程序
1、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xiàn),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和決心,向黨組織證明有關問題。
2、介紹人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xiàn)情況和小組意見。
3、支委會介紹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教育和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4、支部大會進行討論,與會同志充分發(fā)表意見。
5、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作出決議。決議主要包括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xiàn),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黨員應到、實到會議人數(shù),表決結果。
6、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填寫相關資料表格注意事項
1、一律用鋼筆、碳素筆或毛筆填寫,并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字跡要工整,嚴禁涂改;
2、表內欄目填寫要齊全,不能缺項,如沒有內容填寫時,應注明“無”;
3、時間項應精確到“日”,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shù)字;
4、支部鑒定意見應填寫該同志的表現(xiàn)情況,不能只填“同意”或“同意接收為預備黨員”等,必須加蓋支部公章,并寫清時間,公章字跡應清晰;
5、28歲以下的應注明是否團員;
6、年滿18周歲才能接收為預備黨員;
7、注意時間間隔,即:寫申請時間與列為重點培養(yǎng)對象的時間間隔,列為重點培養(yǎng)對象與備案的時間間隔;
8、《備案表》內容要與該同志其它檔案內容一致;
9、各黨委在備案前必須嚴格審查;
10、其它表格也應按此要求填寫。
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之間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
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是發(fā)展黨員工作中帶有特定含義的三個概念。三者之間既有明確的不同稱謂,也有緊密的內在聯(lián)系。正確的理解是:對于要求入黨的同志來說,這三者是他入黨前逐步具備黨員條件的不同階段;對于黨組織來說,是衡量要求入黨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標志。
凡符合黨章第一章第一條規(guī)定,向黨組織鄭重提出口頭或書面入黨申請的稱作申請入黨人;經黨小組(共青團員經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的,稱作入黨積極分子;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培養(yǎng)教育,在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認為基本具備了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稱作發(fā)展對象。